中国共计有34个省级行政区,包括23个省、5个自治区、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。这23个省分别是河北省、山西省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东省、海南省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青海省和台湾省。此外,中国还有5个自治区(内蒙古自治区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)、4个直辖市(北京市、天津市、上海市、重庆市)以及2个特别行政区(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)。
通常在GDP统计等官方统计中,因台湾、香港、澳门在部分统计中不纳入内地数据,因此也有时称中国有31个省级单位GDP统计,但行政区划的完整数字是34个。
